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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陈七峰七诗韵 其六

朝代:宋代|作者:包恢|
形相犹吾庐,主者自有执。
执乃所性存,不计年百十。
庐则有坏时,似井废不汲。
能原始要终,修短非缓急。

    译文/注释

    平○○平平,仄仄仄仄仄。
    仄仄仄仄平,仄仄平仄仄。
    平仄仄仄平,仄仄仄仄仄。
    平平仄仄平,平仄平仄仄。

    作者包恢简介

    包恢画像
    包恢(1182-1268),字宏父,一字道夫,号宏斋,宋建昌南城(今属江西)人。刑部尚书。以廉吏,政绩显著著称,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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